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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20 00:00:00来源: 浏览次数:
 

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一、总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或“中心”) 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的优势,促进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落实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章程》和《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与运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协同创新中心发挥协同创新协作高校的优秀教学资源、科研资源、人才资源和协作企业的科研实践、科研转化、成果推广的平台优势,培养包括协作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本科学生、协作企业科研人员在内的新型拔尖创新人才。

第三条  协同创新中心围绕蛋白多肽药物、基因药物、生物疫苗等科学前沿开展药物研发工作,协同创新各协作单位围绕三个研究方向共同选拔、推荐、培养人才,确保人才培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科生培养

第四条  协同创新中心面向武昌理工学院大三、大四年级相关专业本科生招募项目研究辅助人员,以项目为导向开展科研训练、教学实践训练,实行“导师全程式”培养,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五条  协同创新各协作单位依托中心项目平台,为武昌理工学院大三、大四年级相关专业本科生提供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生产实习、就业见习的机会,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保障,创造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平台。

第六条  协同创新中心要参与学生培养过程,学生参加中心科研、生产、推广过程,联合制订实践教学计划、联合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联合考核实践教学质量。

    第七条  协同创新中心要推动高校和企业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开展“订单式专门人才”培养,实施以中心项目为依托的产学研联合培养,努力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培养行业急需的创新型人才。协同创新中心同时依托订单式专门人才继续开展科学研究、技术转化和成果推广工作。

    第八条  协同创新中心要推动高校与高校人才培养的合作交流,开展拔尖人才培养,与具备硕士授权点的高校共同构筑拔尖人才培养,创造拔尖学生考研平台,努力使优秀学生成为相关学科领域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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