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总数控制30项左右,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和研究实力,认真组织推荐申报,每个单位推荐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根据本领域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按照科学、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复核,确定立项结果及资金支持额度,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向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下达项目任务通知书。
五、其他要求
1、受理项目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7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申报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现违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陈以民同志收(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87328130, QQ:2759127805。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2016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