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学科、科研建设,提高创新能力为宗旨。积极倡导学术自由,大力鼓励学术创新,坚定不移地维护中心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
第四条 中心人才、学科、科研工作的重要决策一般须经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中心发布实施。
二、组 织
第五条 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中心学术造诣高、学术思想活跃、学风端正、坚持原则并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专家学者9—13人组成。
第六条 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生物制药领域知名专家担任;副主任2名、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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