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人员聘任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动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或“中心”)持续、快速发展以及新药研制,保证人员聘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根据《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章程》和《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与运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协同创新中心以“人才是创新之本,人才是中心之源”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设岗、分级聘任、合同管理、协同高效、优劳优酬的原则,确保聘任机制的科学性。
第三条 协同创新中心人才管理办公室是开展人员聘任的具体实施部门。人才管理办公室依据国家人事政策、参照武昌理工学院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在学校人事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人员聘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和规划创新中心中、长期人才引进及人力资源需求,及时发布人才引
进信息。
2、制定和完善创新中心人员聘任实施办法,规范聘用流程,完善相关程序。
3、具体提出岗位设置及聘用建议,开展人员聘任工作,签订项目聘用劳动合同,实施人员聘任管理,落实薪酬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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