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协同创新中心的绩效考评,做好续聘或解聘工作。
第四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协同创新中心所有人员的聘任管理。
二、岗位设置
第五条 协同创新中心以目标为驱动、以任务为牵引,根据协同创新中心运行及新药研制的要求,设立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特聘专家、项目负责人、项目研发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六类岗位。
第六条 各岗位职数设置及工作职责。
1、中心主任。协同创新中心设置主任岗1个、常务副主任岗1个、副主任岗若干个,主要负责中心的发展规划、组织管理、运行协作、创新推进等工作。
2、首席科学家。协同创新中心根据蛋白多肽药物研发、基因药物研发、生物疫苗研发三个方向设置3个首席科学家。首席科学家主要就研究平台的研发战略、整体规划和任务部署进行顶层策划和具体审核。
3、特聘专家。创新中心将根据药物研发方向和需求,特别聘请相关领域国内外知名专家指导中心的科研工作。设岗人数不受限制。
4、项目负责人。协同创新中心根据三个研发方向开展20至30个项目研究,每个项目设置1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研发团队的组建、研究任务的具体实施、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协助首席科学家完成相关研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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