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研发人员。协同创新中心根据项目研发需要,为每个项目配备1至5名项目研发人员。项目研发人员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下,具体实施项目研发、协助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6、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协同创新中心组织运行管理需要,设置5至10个行政管理岗位,具体为创新中心理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人才管理办公室主任、学科管理办公室主任、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档案管理员、实验员等,按照其工作分工开展组织运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可根据研发任务需要,经理事长审定实行动态调整。
三、人员聘任
第八条 协同创新中心依岗聘任,根据不同岗位采用全职和兼职两种项目聘用方式,全职项目聘用人员面向国内外和协同创新协作单位招聘,兼职项目聘用人员主要面向协同创新协作单位招聘。
第九条 协同创新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组成的聘任委员会,负责根据中心岗位任职资格确定聘任人员。
第十条 各岗位任职资格及招聘渠道。
1、中心主任。中心主任由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任,聘期4年,理事长由理事会按照《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选举产生;中心常务副主任由协同创新中心秘书长兼任,聘期4年,产生方式同理事长;中心副主任从协同创新协作单位内遴选或面向全球全职引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者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生物制药领域有一定成就,由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审定,试用期为半年,聘期为
共7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