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薪酬
第十一条 协同创新中心根据全职和兼职两种项目聘用方式,实行年薪制和津贴制两种薪资待遇。中心对实行年薪制的聘任人员根据绩效考核采用浮动标准;对实行津贴制的聘任人员按照津贴标准每月发放。
第十二条 中心聘任人员薪酬不重复发放,兼任多个岗位的,就高不就低;从协同创新协作单位聘任的全职人员,年薪需扣除其在协作单位的基本薪酬,或协议实行兼职津贴制。
第十三条 各岗位薪酬分配与激励。
1、中心主任薪酬。中心主任年薪30万;中心常务副主任年薪30万;中心副主任年薪15万。
2、首席科学家薪酬。首席科学家年薪30—120万,根据专家每年在中心工作时长及所完成的目标任务协定。
3、特聘专家薪酬。特聘专家年薪10-30万。
4、项目负责人薪酬。项目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按照“一人一事,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薪酬标准,浮动区间为10—30万,具体标准由聘任委员会确定。
5、项目研发人员薪酬。外聘全职项目研发人员年薪为5—10万元;协作单位内部项目研发人员实行津贴制,每月1000—3000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每月津贴600元;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每月津贴1500元。
6、行政管理人员薪酬。行政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武昌理工学院薪酬体系执行,具体参见《武昌理工学院全职教职工薪酬及福利暂行办法》(武昌理工人字〔2012〕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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