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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人员聘任实施办法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3-12-20 阅读:
 
四、人员薪酬

第十一条  协同创新中心根据全职和兼职两种项目聘用方式,实行年薪制和津贴制两种薪资待遇。中心对实行年薪制的聘任人员根据绩效考核采用浮动标准;对实行津贴制的聘任人员按照津贴标准每月发放。

第十二条  中心聘任人员薪酬不重复发放,兼任多个岗位的,就高不就低;从协同创新协作单位聘任的全职人员,年薪需扣除其在协作单位的基本薪酬,或协议实行兼职津贴制。

第十三条  各岗位薪酬分配与激励。

1、中心主任薪酬。中心主任年薪30万;中心常务副主任年薪30万;中心副主任年薪15万。

2、首席科学家薪酬。首席科学家年薪30—120万,根据专家每年在中心工作时长及所完成的目标任务协定。

3、特聘专家薪酬。特聘专家年薪10-30万。

4、项目负责人薪酬。项目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按照“一人一事,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薪酬标准,浮动区间为10—30万,具体标准由聘任委员会确定。

5、项目研发人员薪酬。外聘全职项目研发人员年薪为5—10万元;协作单位内部项目研发人员实行津贴制,每月1000—3000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每月津贴600元;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每月津贴1500元。

6、行政管理人员薪酬。行政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武昌理工学院薪酬体系执行,具体参见《武昌理工学院全职教职工薪酬及福利暂行办法》(武昌理工人字〔2012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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