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科研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或“中心”)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和经费的有效使用,促进创新中心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出高水平成果,根据《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章程》和《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与运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科研创新是组建协同创新中心的首要任务,打造国内甚至国际高水平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领域的科研平台是创新中心的目标和职责。
第三条 中心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必须以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为平台开展,研发方向必须与蛋白多肽药物研发、基因药物研发、生物疫苗研发三个研发方向相一致。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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